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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项目年度计划
发文日期: 2022-02-04 15:52:33 生成日期: 2022-02-04 15: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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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渔沟镇 文  号:
名  称: 渔沟镇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词: 渔沟镇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渔沟镇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渔沟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2-04 15:52 责任编辑:渔沟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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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精准实施产业项目,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灵振兴组【2022】4号)文件要求,经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村级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已于1月14日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上报,现根据上级批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村集体和脱贫户增收为目标,以引导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为抓手,科学谋划、认真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不断提升项目产业档次、参与精准度、实施收益和资金支持效果。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经审核,我镇计划使用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用于实施到村项目纸房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纸房村建设越冬温室大棚10座共计3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单座温室大棚建设面积1500m2,长100m,宽15m,其中附属设施:配套水、电、路等建设。
实施地点:渔沟镇纸房村。
收益分配:纸房村所投300万本金只做纯政策资本入资,不参与企业入股、合伙,也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但为了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有权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衔接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大棚年收益不低于18万元,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增加村集体经济。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期限
到村项目由纸房村根据实际以方便出行及效益发挥最大化原则选择。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五、项目实施步骤
镇人民政府接到项目批复后,将本镇、村项目实施计划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镇、村两级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0天。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补助标准和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
公告结束后按照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对到村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对接实施主体,完善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后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
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产业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受益对象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专人对项目运行和项目收益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上报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督查调度,明确责任落实。
(二)严格申报程序。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提取。未进入项目库而确需实施的项目,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审核论证、县审定”和程序,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先入库再申报实施。
(三)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在申报批复后立即进行实施,严格依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落实,资金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对逾期项目未实施的收回项目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资金监管。镇财政所对项目拨付进行监管,镇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监督,对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叫停项目,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同时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相关项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