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63.02 |
63.0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6.8 |
2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6.23 |
36.2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36 |
16.36 |
公务用车购置 |
19.87 |
19.87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6.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检查增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42.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23万元,占57.4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123.32%。,增长的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共2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3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工作检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5〕100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2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4.23万元,增长201.88%,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车购置费19.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底,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