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公益岗劳务协议签订条件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可列入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签订对象。
2. 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 思想品德良好且就业意愿强烈,从业积极性高。
二、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与职责。
1.岗位。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公益利益和安置就业贫困人员为主要目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设置以下岗位:扶贫公益岗包括农村保洁员、生态护林员、乡村道路专管员、防疫消毒员、防疫点值守员、秸秆禁烧员、光伏维护员等。
2.职责。其中农村保洁岗主要负责村内公厕管理、保洁等,辅助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完成交办的其他集中性保障工作任务。
三、公益岗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办法
扶贫公益性岗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村考核、相关部门汇总、抽查的管理监督体系。
(一)村级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1.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扶贫公益岗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当月考核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相关部门汇总审核,并在村内进行考核结果公示。
2. 建立扶贫公益岗日常工作台账,合理安排扶贫公益岗日常工作。
3. 建立点名考勤制度,完善考勤资料,做好日常点名考勤工作。
4. 做好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对于有顶岗、吃空饷、无劳动人员等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标准等情况及时排查上报。
5. 落实好公示公布制度,对于岗位人员工作信息、工资发放、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等需要公示公布的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公布。
6. 完成村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