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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决算
发文日期: 2018-10-22 17:37:38 生成日期: 2018-10-22 1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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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渔沟镇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词: 财政决算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渔沟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10-22 17:37 责任编辑:渔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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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沟镇财政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渔沟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渔沟镇财政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渔沟镇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乡镇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创造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搞好服务,促进稳定和谐。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基本一致。

纳入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镇政府

 

2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财政所

 

3

宿州市灵璧县国土资源局渔沟分局

 

4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计生服务站

 

5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文化广播站

 

 

第二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999.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9.08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2016年项目支出减少了230.69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9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9.0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02万元,占91.37%;项目支出172.56万元,占8.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9.08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比2016年项目支出减少了230.69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6.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1.3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1.97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拨款比2016年项目拨款减少了230.69万元;二是压缩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3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7.86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拨款比2016年项目拨款减少了230.69万元;二是压缩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94万元,占79.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5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02万元,占14.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9万元,占2.64%;农林水(类)支出4.99万元,占0.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9万元,占0.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44万元,占2.3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追加2016年税收返还款;二是预算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827.0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172.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税收返还款751.4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2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调整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调整预算为1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定补调资补助。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调整预算为75.61万元,支出决算为75.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老年福利(项))调整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调整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调整预算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调整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调整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调整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调整预算为1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调整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   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1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2.56万元,本年支出172.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调整预算为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80.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调整预算为92.45万元,支出决算为9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93万元,比2016年增加64.05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工作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没有做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灵璧县渔沟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