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县财政局支持下,我镇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财政管理,充分发挥“管家”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镇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4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9.53万元,财政体制结算补助收入701万元,专项补助收入540.32万元,基金补助收入6.04万元,税收返还收入37.51万元,镇本级实现可用财力1734.4万元。
主要收入分类完成情况:增值税134.55万元,企业所得税2.93万元,个人所得税3.1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59万元,印花税5.36万元,契税272.49万元,土地增值税3.33万元,其他税收2.11万元,非税收入7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75万元,较上年下降15.6%。一般公共服务性支出603.25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96.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28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83.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63.16万元;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0.57万元;农村危改支出36.6万元;安全监管支出0.53万元;基金支出6.04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54.04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0年,在面对疫情、汛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下,财政收支矛盾尤其突出,但是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财政管理,努力防范风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硬化预算执行;合理调度资金,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足额拨付各项专项资金。
二是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我镇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惠农补贴工作。2020年共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村五保补助、计生奖扶等37项惠农补贴资金4490.45万元。既有力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又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较好地执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用等进行了有效控制,并控制在红线内。针对我镇实际,积极应对,增加我镇的可用财力,保证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扩大财政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