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大庙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发文日期: 2024-08-01 09:42:25 生成日期: 2024-08-01 09:42:2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庙镇 文  号:
名  称: 关于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词: 关于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关于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庙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8-01 09:42 责任编辑:大庙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中共灵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6039602,邮箱:lfpfzzx@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双拥路政务新区农业农村局518室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中共灵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和责任人 项目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规模、规格(补助标准)等 时间进度
(完成时限)
资金规模
(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万元)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备注
乡镇 行政村 中央衔接资金 省级衔接资金 市级衔接资金 县级衔接资金 其他资金
1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杨疃镇邱庙村病险桥涵重建工程 重建 县水利局 杨疃镇人民政府 张德龙 杨疃镇 邱庙村 重建1*10米板桥1座 2024/12/1 58 0 0 58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2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朝阳镇旗杆村老运料河崩岸修复工程 维修 县水利局 朝阳镇人民政府 程坤 朝阳镇 旗杆村 八集南桥处老运料河崩岸修复,新建桩式护岸约100m 2024/12/1 58 0 0 58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向阳镇中心沟桥重建工程 重建 县水利局 向阳镇人民政府 冯虎 向阳镇 大西村 重建中心沟1*13米板桥1座 2024/12/1 55 0 0 55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4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下楼镇渠道维修工程 重建 县水利局 下楼镇人民政府
张勤
下楼镇 程庙村 拆除重建渠道900m,维修渗水渠道300m 2024/12/1 59 0 0 59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5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韦集镇重建北沱河穿堤涵 新建 县水利局 韦集镇人民政府 卓辉 韦集镇 双龙村 重建北沱河穿堤排水涵1座 2024/12/1 45 0 0 45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6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杨疃镇杨沟疏浚工程 新建 县水利局 杨疃镇人民政府 张德龙 杨疃镇 七井村 疏浚杨沟上游,长约2.45km 2024/12/1 25 0 0 25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7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杨疃镇老马沟疏浚工程 新建 县水利局 杨疃镇人民政府 张德龙 杨疃镇 杨疃村 疏浚老马沟,长约1.58km 2024/12/1 26 0 0 26 0 0 全村群众 项目完成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群众满意度≥95%。 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后项目所在地受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8 其他 项目管理费 新建 县财政局 19个镇1个开发区 19个镇1个开发区 相关村 由县财政局统一提取项目管理费10万元,依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实际需求研究分配,统筹安排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2024/12/1 10 0 0 10 0 0 / / /
合计 336 0 0 336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