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璧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大庙乡2021-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现面向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全乡共选聘18名,现就选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乡选聘。
1.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当地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尊重贫困户的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乡林业站、财政所、乡村振兴办、行政村考核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后选拔聘用。
3.生态护林员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原则不跨越村选聘和使用。
二、选聘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原则上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原聘任人员年度考核合格者优先选聘,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至少达到初中以上。
3.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法记录;
4.常住本村,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三、管理细则
(一)动态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一年一聘。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周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
(二)管护任务
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林业管护,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制止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2、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
3、制止并及时报告,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
4、定期(每月一次)向甲方报告管护及林业有害发生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案件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
5、服从乡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和乡林业站的指挥和调度,随时保持讯息畅通。
6、未履行其职责造成的重大损失或者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四、报名方式
根据公告选聘条件要求,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向乡林业站予以登记报名,并提交身份证、照片2张、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五、资金保障
选聘的护林员,按每人每年不少于7700元左右支付报酬,年度工资80%分季度发放,人均1600元/季度,2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特此公告!
大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