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及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定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及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资金主要来源于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338.763万元(水利局实施的水利项目结余资金338.763万元);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868.483897万元(人社局实施的就业脱贫工程结余资金500万元;林业局实施的薄壳山核桃项目结余资金340.6169万元;发改委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7.59万元;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项目结余资金20.276997万元);收回往年实施产业项目合作期满后资金163.5万元,共计1370.746897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338.7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868.483897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提升项目,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360.893897万元用于产业提升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7.59万元用于杨疃镇邱庙村道路项目,由县发改委组织实施;往年实施产业项目合作期满后资金163.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
灵璧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6039602,邮箱:lfpfzzx@163.com ,通讯地址:灵璧县尚东国际安置区(灵璧县乡村振兴局)208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及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 灵璧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及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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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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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牵头单位 |
资金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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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市级 |
县级 |
其他 |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360.893897 |
214.20308 |
1.373917 |
145.3169 |
0 |
产业提升工程 |
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 |
2 |
县水利局 |
338.763 |
0 |
0 |
0 |
338.763 |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
2020年扶贫结余资金 |
3 |
县发改委 |
7.59 |
7.59 |
0 |
0 |
0 |
邱庙村道路项目 |
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 |
4 |
县交通局 |
500 |
0 |
0 |
500 |
0 |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2021年项目结余资金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163.5 |
0 |
0 |
0 |
163.5 |
产业提升项目 |
往年产业期满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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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70.746897 |
221.79308 |
1.373917 |
645.3169 |
502.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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