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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08 10:09:07 生成日期: 2021-04-08 10:09:0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庙镇 文  号:
名  称: 大庙乡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马庄村果蔬大棚项目实施方案
词: 大庙乡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 马庄村果蔬大棚项目实施方案

大庙乡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马庄村果蔬大棚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庙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08 10:09 责任编辑:大庙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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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促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壮大村级集体,巩固脱贫成果,持续产业振兴,根据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灵扶组〔2021〕1号)要求,结合我乡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大庙乡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马庄村果蔬大棚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非贫困村增收为目标,以引导支持非贫困村发展特色种养业为抓手,科学谋划、认真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到村项目,不断提升项目产业档次、参与精准度、实施收益和资金支持效果,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增强村级造血能力,切实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庙乡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马庄村果蔬大棚项目

实施地点:大庙乡马庄村

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1月-10月

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

资金额度:100万元

项目概括:本项目以12栋日光温室大棚沙培模式改造为核心内容,以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为目标,打造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果蔬产品,并辐射带动全村果蔬产业的发展和20余户贫困户增收,打造大庙乡产业扶贫项目一大亮点,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建设内容为大庙乡马庄村利用2021年中央首批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入股到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资金对12栋日光温室大棚进行沙培模式改造,主要自动化供水、施肥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项目综合收益率8%。

扶贫资金建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属于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到期后,归还村集体投入的全部扶贫资金,如双方同意,也可以续签合同,继续合作。

项目于2021年10月底完成。

三、绩效目标

该项目以入股分红方式实施,投入的扶贫资金用于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12栋日光温室大棚沙培模式改造,年保底分红收益率6%,收益用于带动20户脱贫户和村集体增收。

四、带贫模式

1、保底分红,促进增收。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每年给予投入资金的6%(6万元)保底分红作为村集体收入,收益用于设置公益岗带动20余户脱贫户增收。受益户名单要定期在村公示栏进行公开。

2、务工就业,稳定增收。马庄村有劳动能力和条件脱贫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就业机会。

五、项目实施及验收

1.项目实施。接到项目批复7日以内,将村项目实施清单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乡、村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和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

2.项目验收。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开展初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申请验收。乡会同主管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向县特色产业扶贫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和相关验收材料备案。扶贫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受益对象等。

六、资金监管

1、项目资金安全。项目批复后,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材料,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房产等需无任何抵押担保、负债等不良记录,不得使用扶贫资金建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如无法进行抵押担保,经党委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应程序将资金收回再重新匹配项目。因企业运营不善或项目监管不力等原因,影响项目资金安全或收益不能及时兑现,由大庙乡党委政府负责。

2、明晰产权和资金归属。扶贫资金建成的固定资产产权、管理权属于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庄村集体不干预地利公司的管理。协议到期后,地利公司归还马庄村集体投入的扶贫资金100万元。因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经营的,地利公司须向村集体说明原因,并将投入资金上缴大庙乡财政账户,由大庙乡党委会议研究使用意见。

3、项目资金保障。地利公司若发生亏损或无利润收入,仍需按马庄村投入资金的6%给予马庄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收益和入股资金。若收益和本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多次催促无果,大庙乡及马庄村将依法提起仲裁或诉讼。

3、后续监管。项目实施验收后,由乡政府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和马庄村共同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和安全,并督促和指导灵璧县地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及每年按时兑现收益分红等工作。

大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