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政府 |
2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财政所 |
4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计划生育服务所 |
5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文化广播工作站 |
6 |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国土资源管理所 |
三、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015.2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25.8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07.82,降低23.26%;支出减少168.18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一是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年初结转资金安排使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5.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25.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8.82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一是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年初结转资金安排使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18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一是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年初结转资金安排使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474.2万元,比2014年增加182.7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新录用人员;三是服务型财政所建设;四是秸秆禁烧。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91.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决算72.2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机构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10.65万元。
2.“教育”2015年支出决算12.11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15年支出决算14.6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61.56万元,比2014年增加32.15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一是民政所新调入人员;二是抚恤金提高标准。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97.57万元,比2014年增加29.76万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加大计生服务投入。
6.“农林水支出”2015年度决算342.39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决算26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决算76.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及村级运转。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5年度决算23.3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所人员工资及办公。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各部门、单位支出经济科目有数的列报,无数的自行删除)。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机关运行经费498.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无0的车型);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
附件: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