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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表格太大,以附件形式上传)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庙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4-05 09:44 责任编辑:LE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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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乡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大庙乡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动。

纳入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灵璧县大庙乡人民政府本级

2

灵璧县大庙财政所

3

灵璧县大庙乡计划生育服务所

4

灵璧县大庙乡文化广播工作站

5

灵璧县大庙国土资源管理所

 

 

 

第二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340.9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7.62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一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投入减少,二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4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9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14万元,占90.62%;项目支出125.79万元,占9.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0.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62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一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投入减少,二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5.1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0.6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41万元,下降18.91%。主要原因: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6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3.41万元,下降18.91%。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投入减少,二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1.08万元,占63.4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59万元,占1.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35万元,占23.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0.96万元,6.66%;农林水(类)支出27.48万元,占2.2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3万元,占0.5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15万元,占2.2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投入。其中:基本支出1,215.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9.2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并入、村级办公经费支出并入、科目调整及追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3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28万元,支出决算为8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7.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高标准。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2万元,完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一"优待款。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生活开支。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生活开支。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抚养费收入减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减少。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3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级办公经费并入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经费未做预算。

2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补贴未做预算。

2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经费未做预算。

2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增资。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5.79万元,本年支出125.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美好乡村拆迁补偿未做预算。

.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县道两侧造林用地补偿未做预算。

.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徐明高速两侧造林用地补偿未做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02万元,比2016年减少35.5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未做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1

19.6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3

11.6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8.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8.04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4万元,占59.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4万元,占40.8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大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64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79万元,下降29.17%。,下降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共2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工作检查、招商引资等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5100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8.2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购买燃料、车辆维修。2017年底,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bdmxzf@163.com

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