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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3-03-22 12:00:13 生成日期: 2023-03-22 1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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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路镇 文  号:
名  称: 大路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词: 大路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大路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路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22 12:00 责任编辑:大路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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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市政府文件(宿政办秘[2021]20号)标准执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0296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每人每月65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06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680每人每月890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分别为每人每月150元、10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照全护理、半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200元。城市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分别为每人每月150元、12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照全护理、半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200元。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护理补贴。

4.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5. 办理流程图见附件

6.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各乡镇民政所

7. 联系电话:0557-3770868

附件:特困人员救助项目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