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大路镇 > 就业创业领域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文日期: 2022-04-30 12:38:02 生成日期: 2022-04-30 12:38: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路镇 文  号:
名  称: 就业脱贫政策
词: 就业脱贫政策

就业脱贫政策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路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4-30 12:38 责任编辑:大路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就业脱贫政策享受对象

16-59周岁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以下简称为贫困劳动者)。

二、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措施

就业脱贫主要目标是通过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手段,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具体有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扶持创业、落实奖补政策等。

三、贫困劳动者就业奖补政策

1.贫困劳动者在扶贫公益岗位就业的,给予300元/月的岗位补助。

2.贫困劳动者在人社部门开发的居家就业岗位就业的,给予200元/月的居家就业补助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按照在居家就业岗位就业3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单位或实体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3.贫困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稳定就业的,给予200元/月的补助;同时按照在该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贫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参照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个人590元/人/月,单位300元/人/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5.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奖励。

四、贫困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

1.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贫困劳动者成功创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助。

3.贫困劳动者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按规定向经办银行推荐;成功贷款的,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五、贫困劳动者参加培训补贴政策

1.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脱贫培训的,按规定给予每24元交通补贴、36元伙食补助50元住宿补助。

2.对在我市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20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市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六、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政策

1.内涵:指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设立的,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目的,经县级人社、扶贫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的生产车间,包括就业扶贫驿站内就业扶贫车间。未经认定的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等,均不属于就业扶贫车间。

2.认定标准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比例30%或吸纳贫困人口不少于10人。

3.运营补助:新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新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重新认定且已享受了一次性奖补的,2019年不享受运营补助资金,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奖补政策按原规定执行,2020年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5室、617室)、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

政策咨询电话:603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