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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1-09-09 15:58:12 生成日期: 2021-09-09 15: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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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路镇 文  号:
名  称: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十二号)
词: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十二号)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十二号)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路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9-09 15:58 责任编辑:大路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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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已趋于平稳,但疫情不会短期内消除。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县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慎终如始,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建立平战转换机制,确保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平稳有序。

二、做好疫情输入关口管理。做好“外防输入”,加强境外人员闭环管理,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严格落实“一米线”、测体温、戴口罩、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等措施。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网吧、KVT、电影院、浴室、景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查验“两码”等相关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哨点单位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违规收治发热病人,发热门诊所有患者一律进行核酸检测。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接受社会举报,如违反疫情相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五、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来灵人员,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可自由流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旅居史的来灵人员,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居家健康监测。

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居民要按照社区(村组)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做到应接尽接。


灵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