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暂定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4万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