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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法治宣传教育
发文日期: 2020-08-02 16:53:21 生成日期: 2020-08-02 16:53:2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路镇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灵璧县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词: 关于开展灵璧县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 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灵璧县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路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8-02 16:53 责任编辑:大路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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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宿州市百名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和“灵璧县2020“江淮普法行”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法典伴我成长为主题,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为目标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1.聆听一堂民法典宣讲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

2.观看一场法治电影。(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3.参观一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

4.阅读一本法治书籍撰写一篇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

5.组织一次旁听庭审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6.组织一次检务主题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7.组织一次社区矫正执法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8.组织一次进社区、农村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9.组织一次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国资委、县发改委、县经信局)

10.开展一次针对留守儿童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县妇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引导青少年接触法治、了解法治、体验司法程序的重要渠道,是江淮普法行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年度重要工作。此次实践活动由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团县委牵头,县教体局、团县委做好青少年学生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各责任单位做好活动的统筹安排。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配合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实践活动结束后要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交流体会提高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力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突出服务、注重实效的工作态势。请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830日前将活动开展总结及信息图片报送至法宣办邮箱或法宣群

五、其他事项

(一)凡参加人员在活动前14日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活动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症状的,不得参加活动

(二)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活动时,一定要加强安全防护,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参加活动的青少年人身安全。

县教体局联系人:高 原(17755752866);     

团县委联系人 :程晓锋(18900576561);

县司法局联系人: 庄(13955798022);

 箱:xjg6031619@163.com

 

 

 

 灵璧县教体局                     共青团灵璧县委员会

                       

 

 

灵璧县司法局                灵璧县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