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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9-28 10:23:27 生成日期: 2020-09-28 1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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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大路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多措并举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词: 灵璧县多措并举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灵璧县多措并举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文章来源:灵璧县大路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9-28 10:23 责任编辑:大路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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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识别精度和能效保障,更好地衔接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灵璧县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低保制度在改善民生和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城乡低保县级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展城乡低保事项审核审批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让低保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用上更加明显。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灵璧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等38家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是召开乡镇会议。召开20个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会议,压实乡镇责任。乡镇(开发区)是履行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申请受理、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审核和审批,以及公示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20个乡镇民政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主要培训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具体环节和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落实低保的申请、受理、备案、审核、公示等环节工作。坚决杜绝将低保审核、认定工作全部交由村(居)委会来完成,确保低保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是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县级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乡镇(开发区)每月提交的城乡低保对象名单和发放金额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从而保障我县城乡低保审批做到准确、公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