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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10 18:16:45 生成日期: 2023-05-10 18: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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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冯庙镇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冯庙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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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冯庙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冯庙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10 18:16 责任编辑:冯庙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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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庙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灵璧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就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深入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木谷村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我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以此开展排查。排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自然庄)、监测对象空白村(自然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自然庄。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根据县级制定的防范因灾返贫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动员部署及培训(510日前完成)。召开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要结合实际,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一)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木谷村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乡村振兴工作站要与县直相关单位,特别是县乡村振兴局加强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协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二)加强问题整改(615日前完成)。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三)信息采集录入(615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乡村振兴工作站、各要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为单位上报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汇总后统一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620日前完成)。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人王润泽联系电话13955770309邮箱fmfpgzz@126.com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镇直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强化调度指导。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乡村振兴工作站将采取多种方式各村排查工作进行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

强化问题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各级各类督查暗访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一改两为要求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方式方法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