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冯庙镇 > 社会保险领域 > 养老保险服务 > 办事指南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4-02 15:25:23 生成日期: 2024-04-02 15:25:2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冯庙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词:

灵璧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冯庙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2 15:25 责任编辑:冯庙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三条4.《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5.《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655527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237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