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冯庙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62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冯庙镇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农林水事务”2017年度预算0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冯庙镇机关运行经费10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冯庙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冯庙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镇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只列报车辆不无0的车型);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