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禅堂镇 > 义务教育领域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3-08-11 15:19:42 生成日期: 2023-08-11 15:19:4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禅堂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职责
词:

灵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职责

文章来源:灵璧县禅堂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11 15:19 责任编辑:禅堂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1、领导小组

组长:灵璧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教体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主任、县卫健委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广新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团委书记、县妇联主席、县供销社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2、职责

(一)教体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检测评估;配合卫生和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支付,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改委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问题,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督,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对于有条件的学校,从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市监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许可,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参与制定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对学校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参与学校新建食堂和食堂改扩建的设计。

(六)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体局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审计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八)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九)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环保局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工作,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十一)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各级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各乡镇政府守土有责,积极推进本乡镇“营养餐工程”,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