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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5-05 18:41:39 生成日期: 2025-05-05 18:41: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虞姬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文章来源:灵璧县虞姬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05 18:41 责任编辑:虞姬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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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5336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灵璧县庆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93341323394537256F

*平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第4款和第124第1款第1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4-07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5133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灵璧县欧阳氏食品店

92341323MAE1JM7H04

欧阳*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85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4-11

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