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逐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重点,围绕教体局2024年重点工作,全面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督导职责,为推动我县教育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督导队伍及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教育机构改革调整要求,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推动教育督导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根据需要,进一步充实责任督学队伍,调整充实责任区人员组成;完善办公设施,改善、谋划责任督学适当集中办公地点;落实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组织引导责任督学自学与集中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二)常规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
2.继续实行“131工作模式”。周一、周五责任督学在责任区办公室集中办公,周二至周四到责任校(园)督查。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每月对责任学校(园)督导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进行督导。督导结束后,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填写督导工作手册,下达整改通知书后适时进行整改回访督查,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三)认真做好相关专项督导评估工作
3.开展春季、秋季开学专项督导。为确保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各校全面自查、责任督学进校督导等方式,对各校(幼儿园)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校园安全管理重难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开学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4.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依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根据《灵璧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系统内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通过印发督导评估通知,组织各园认真开展自评,审核幼儿园自评报告,成立督导评估组入园进行实地督评等相关环节,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提高保育质量,加强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5.开展规范办学、学校安全及学校管理等专项督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一是加强和改进办学行为监管,促进规范办学行为;二是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处置突发校园安全事件,继续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从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引领学校积极营造和谐美丽环境,走内涵发展之路。
(四)做好2023年度市对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及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6.认真开展自评。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对照《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评价指标及其评价细则》《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及其评分细则》,认真组织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整理问题清单,并对问题进行跟踪管理,直至全部整改完成。在市级复查前整改到位,并上报自评材料。
7.做好迎接市级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认真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
8.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成立实施工作小组,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推进落实,确保整体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完成。二是继续把全县中小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协助教研室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并做好监测结果分析、运用工作。
(六)全力谋划,积极行动,加快推进“两项督导评估”稳步开展
9.稳步推进“双创”工作。落实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会、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会议部署和我省督导评估工作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必,加快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结合国家修订的工作规程和优化后的评估要求,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复核)时间表、路线图,提升创建效能和质量。
10.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创建推进过程的全面督导,切实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双创”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七)实施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落实“双减”目标任务
11.立足“双减”目标任务,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将“双减”等工作纳入对相关学校的督导考核。紧盯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群众举报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积极开展常态化督导,完善落实长效督导工作机制,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发挥专兼职督学作用,加强经常性督导,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八)做好教育工委、教体局安排相关工作
12.围绕宿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工作安排,建立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导检查机制,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