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内容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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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8-01 17:01:31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17:01:3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发布机构: | 灵璧县虞姬镇 | 文 号: | |
名 称: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7 | ||
关键词: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4﹞601号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芹菜案 | 灵璧县大路乡本业超市 | 92341323MA8P0YXFX2 | 黄*业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芹菜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2 | 完全履行 | |
2 | 灵市监处罚﹝2024﹞62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灵璧县邱庙王雪风食杂店 | 92341323MA2N4D6C5E | 王*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8 | 完全履行 | |
3 | 灵市监处罚﹝2024﹞64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灵璧县润天家乐多生活超市 | 92341323MA8PMH9H73 | 王*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8 | 完全履行 | |
4 | 灵市监处罚﹝2024﹞67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灵璧县大庙镇易购得超市 | 92341323MA8QYTUT8Y | 代*菊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2 | 完全履行 | |
5 | 灵市监处罚﹝2024﹞582号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灵璧县冯庙镇惠万家超市 | 92341323MA2W10654E | 陈*江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6 | 完全履行 | |
6 | 灵市监处罚﹝2024﹞66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灵璧县灵城足斤超市 | 92341323MA2QBN6U0T | 吴*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9 | 完全履行 | |
7 | 灵市监处罚﹝2024﹞60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案 | 灵璧县朝阳镇佳壹生活购物超市 | 92341323MA8NMDXAX2 | 张*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9 | 完全履行 | |
8 | 灵市监处罚﹝2024﹞59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案 | 灵璧县朝阳镇崔楼好买得超市 | 92341323MA2W73BH5E | 赵*军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6-30 | 完全履行 | |
9 | 灵市监处罚﹝2024﹞63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案 | 灵璧县朝阳镇王飞超市 | 92341323MA2W6TBQ41 | 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6-28 | 完全履行 | |
10 | 灵市监处罚﹝2024﹞639号 | 生产经营营养标签不符合标准的面包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 安徽省韵丰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323MA2UMDUB45 | 刘* | 生产经营营养标签不符合标准的面包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5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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