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二、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
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办理材料:工伤事故报告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655527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237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