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督〔2020〕16号)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体局组成市级评估组,于2023年6月19日至21日对灵璧县、泗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初核)。
督导评估期间,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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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