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镇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镇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经济保持较好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虞姬镇总收入2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7.3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04.67万元,上年结余177万元。镇一般预算地方级收入情况如下:
工商税收258.33万元。
罚没收入0.5万元。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万元。
企业所得税25%部分7.5万元。
个人所得税25%部分8.2万元。
地方级增值税50%部分610.8万元。
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9万元,比上年减支509.5万元,减少40.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11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2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9.33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62万元。
农、林、水支出1054万元
比2021年增支1113.98万元,增长率88.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镇政府性基金收入1027.36万元。镇政府性基金支出1027.36,收支平衡,年终无结余。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三)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工作聚焦落实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助力乡镇经济转型升级,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我镇始终坚守“三保”底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细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统筹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和地方可用财力,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了我镇资金有序运转。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十四五”规划开局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建设美好虞姬提供财力支持。为此按照镇党委的总体布署,结合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我镇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力求平衡”。2023年预算草案现提请大会审议:
2023年镇财政总收入预算102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68万元,非税收入52万元。根据本镇各项事业的需要,2023年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24.68万元。
2023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66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3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98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93万元。
5.住房与保障支出82.35元。
比2022年年预算增加279.51万元,增长率37.51%。
三、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为确保2023年镇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守正创新,深化预算改革进程
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改革促提升、以改革促发展,持续推动改革进程,依托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消除差异化问题、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及调整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组织收入和税源培植,增强地方可用财力规模,不断提高税收质量、优化收入结构。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低效无效、标准过高和非必须的项目支出,强化财政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加强改善调控力度,提高调控针对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 工作。
(二)立足全镇,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鼓励乡镇积极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增添乡镇内生动力;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统一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政策、编制要求和编制格式,指导乡镇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加大对非生产性资金的管理,原则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只减不增。
(三)多管齐下,强化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完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定期开展镇财政财务基础工作检查,有效确保了镇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1.加强镇财政所建设和镇财政队伍建设,保障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强化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明确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体、范围、职能,及责任。结合镇财政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就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职能、监管责任等各个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流程。
3、镇财政要加强监管意识,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上来,逐步形成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四)完善体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进入“十四五”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特别是在目前“后疫情时代”大背景下,应对财政收支缺口,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必须在预算绩效管理上下足功夫、提高质效。坚持继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意识和主体责任。立足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探索完善制度机制,理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细化措施要求,完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绩效管理质效。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镇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真正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五)严肃纪律,加强财经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内控建设,摸排风险隐患,完善资金监管程序,强化对财政业务及管理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及事后监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激励财政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财政政治生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1、理清主体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严格预算约束。将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相结合,统筹考虑,通盘规划,严格预算追加,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
3、强化支出审核。一是认真执行公务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坚持专项资金“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部门自行准备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批环节的材料,由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