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4﹞794号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安徽省韵丰食品有限公司 | 52341323092478676L | 刘*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08 | 完全履行 | |
2 | 灵市监处罚﹝2024﹞921号 |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灵璧县崔怀华大药房 | 91341323MA2W6K3H50 | 崔*华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1 | 完全履行 | |
3 | 灵市监处罚﹝2024﹞904号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安徽省韵丰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323MA2UMDUB45 | 刘*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5 | 完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