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证件丢失、损坏和换领的。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住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证件登记错误换发的20元,证件丢失、损坏的40元。
7.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