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灵城镇 > 户籍管理领域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文日期: 2024-04-01 11:32:18 生成日期: 2024-04-01 11:32: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灵城镇 文  号:
名  称: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词: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1 11:32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1.受理部门;灵城派出所、灵西派出所

2.办理条件;身份证丢失、损坏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

2、损坏或者过期的身份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