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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随父入户
发文日期: 2024-04-01 11:19:10 生成日期: 2024-04-01 11:19: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灵城镇 文  号:
名  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词: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文章来源:灵璧县灵城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1 11:19 责任编辑:灵城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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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灵城派出所、灵西派出所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