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姓名及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真实的来信;
2. 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3. 反映的问题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4. 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终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来信;
5. 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1. 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2. 认为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具体请求、事实(包含时间、地点、侵权行为、行政责任单位等基本内容)和理由;
3. 写信时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炼,详略得当;
4. 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写信须知主办:灵璧县人民政府 承办:灵璧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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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方便广泛收集民意,更有效提升人民建议质量,推动人民建议落地转化,县政府优化了人民建议征集平台。请建议人在撰写人民建议前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
1、人民建议征集包含:
(1)经济发展方面的建议;
(2)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3)改进政府工作方面的建议;
(4)维护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建议;
(5)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建议等。
2、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1)求决、申诉、举报类的事项;
(2)部队、法院、检察院等工作范畴的事项;
(3)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4)学术理论;
(5)重复提出、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的事项;
(6)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7)不属于本县管辖的事项。
3、撰写人民建议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建议人一般应署明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式等;
(2)建议一般应一事一议;有多个建议事项的,一般应分别提出;
(3)建议的标题一般为:“关于改进××工作的建议”,“关于完善××政策(制度、规定)的建议”,“关于高度重视××情况(现象)的建议”,等等;
(4)建议的内容一般包括:针对的主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主要办法、理由和依据等,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摆事实。写清楚建议针对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讲道理。阐述建议的理由和依据等;第三部分:提思路。建议有关方面采用的具体解决办法、方案、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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