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730001 | 来信时间: | 2025-07-30 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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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王**** |
内容: | 请问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检定?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07-31 17:0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企业或个人)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s://psp.e-cqs.cn/)“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平台预约申请周期检定,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您如果还有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我局标准计量股(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4室,电话0557-6868050)或灵璧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5室,电话0557-6088501)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