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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园、广场命名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9-24 00:00 截止日期:2024-10-23 00:00 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标准》《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灵璧县行政区划与地名委员会职能划分,我局通过前期调研,对城区20个公园、广场进行了拟命名(具体名单附后),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反馈意见认真梳理,深入论证,根据实际情况采纳。

一、意见征求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3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途径和方式:

联系人:李培武

联系电话:18755793290

电子邮箱:lb6080610@163.com

或通过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lingbi.gov.cn/site/tpl/2106786961)在线提交。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园、广场拟命名名单


征集结果:

 

2024924,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公园、广场命名意见,截至2024年10月23日,征集期间共收到建议修改反馈意见2条,反馈意见为“无意见”7条,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原因

1

灵璧县

民政局

“南李游园”在拟命名名称栏加“南李码头”不适,按照地名管理相关规定,一地一名,对于一地多名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采纳

 

2

“宏泰小广场”拟命名有两处不妥,一是拟命名名称与其来历含义不符;二是“广场”作为地名通名不适,根据《灵璧县地名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完整宽阔露天公共场地和绿地面积达占地总面积60%以上(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的综合商贸建筑物,可用‘广场’作通名”,结合实际情况,此处取“广场”为通名不适,建议修改。

采纳

 

 反馈时间: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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