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我县出台《灵璧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对我县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