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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定义

信件编号: 20200928001 来信时间: 2020-09-28 07:4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灵璧县是如何定义应届毕业生的,它与往年应届毕业生有何区别,还有就是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标准是什么,期待领导的解惑,谢谢!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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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0-09-28 07:41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09-30 14: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您还有不详事宜,请致电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57-6021161)进行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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