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3263792 | 来信时间: | 2020-03-26 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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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陈****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于2018年五月到灵璧碧桂园看房子,当时销售跟我说买顶楼的话可以赠送70平天台使用权然后天台花架范围内可以搭建阳光房,我感觉挺心动于是就定了一套顶楼的房子,当时顶楼单价比其他楼层都要高,签合同时还发现顶楼比其他楼层多出十平米的建筑面积但合同图却和其他楼层一样的,我也搞不懂这十平米的面积哪里出来的,销售跟我说因为顶楼赠送天台所以多算了十平米的面积,当时我想想也合理既然赠送了天台多算点面积也无可厚非,便交了钱签了合同。 可后来才知道楼梯是修在自家屋里,占用了本来的套内面积把一个房间占去了一小半,还要另外算十平方面积,而且顶楼使用权也名不正言不顺,合同上说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完全没提及顶楼住户对天台使用权属问题。为什么当初签合同时图纸是和其他楼层一模一样的,多收的十个平方却图纸上体现不出来,能把顶楼卖到最贵还要多算面积也只有碧桂园做的到了。全国其他好多地方对此认定违规,我们灵璧县政府对碧桂园这样的操作持何态度,会在房屋验收时责令其整改吗? 肯期回复,多谢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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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预答复情况: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0-03-27 15:24
答复意见: 天台本来就不计算入建筑面积,而且阳光房建设属于违法建筑,不允许搭建。
答复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0-03-27 09:04
答复意见: 因房屋未验收,我们也没有到现场看过,不知道反映人反映的具体楼栋、具体户型,无法确定所反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