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件:《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唐沱河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总河长1号令》《宿州市总河长1号令》《宿州市总河长2号令》。
二、起草依据
在全县河沟、水库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其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三、主要内容
清理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废、河坡非法耕种、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行为,以及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晏金两
咨询电话:0557-603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