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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关于灵璧县2020年精准到户项目指导性补助标准的征求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2-03 10:07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为精准实施到户产业项目,促进贫困户特色产业稳步发展和稳定增收,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2019年度的奖补标准进行调整,拟定了《灵璧县2020年精准到户项目指导性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调整意见如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2013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lbjzcyfp@126.com)
,并提供佐证依据。

一、工作背景

1、省直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有所调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对《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的文件明确提出,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村、贫困户应达到上述文件任一产业的相应发展标准,该标准作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和扶贫有关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

2、部分产业扶持政策有所调整。近两年,随着环保压力加大、疫病发生率偏高,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引起畜类产品发展成本同步上涨。为了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扶持政策,相比较而言,我县去年的畜类产品奖补标准偏低,与目前的市场和国家政策不完全相符,需要动态调整。

3、突出发展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的需要。黄湾、韦集、向阳等南部乡镇有种植花生的传统,娄庄有种植芦蒿的传统。

二、调整内容(详见附表)

1、提高部分产业奖补标准。生猪奖补由每只200元调整为600元;养羊奖补由每只奖补200元调整为400元;花生奖补由每亩150元调整为300元;芦蒿奖补由每亩300元调整为600元;食用菌奖补由每亩800元调整为1000元。

2、设置起始奖补规模标准。为支持贫困户持续发展,不断扩大种养规模,在项目验收时,该产业规模达到省厅达标要求的,方可予以奖补,产业规模不达标的不予奖补。

3、调整奖补方式。主要针对畜禽产业,由原来的“仅奖补当年新增存栏”改为生产奖补,即以实际存栏计算奖补资金。

4、提高封顶标准。到户项目奖补实行封顶奖补,封顶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4000元,即每户全年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4000元。

(附表:《灵璧县2020年精准到户项目指导性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日

 


附表:

灵璧县2020年精准到户项目指导性补助标准

产业类型

名称

单位

原补助标准(元)

拟调整标准

到户项目达标标准

种植业

中草药

400

 

人均0.6亩以上

经济林果

500

 

人均栽种0.8亩以上

花卉苗木

500

 

人均0.8亩以上

绿叶类、白菜类、豆类蔬菜

300

 

每户大棚蔬菜大棚1亩以上、露地蔬菜2亩以上。

茄果类蔬菜、瓜类、大蒜、芦蒿

600

 

辣根

400

 

每户2亩以上

食用菌

(袋)

800

1000/亩或1/

0.5亩(或1000袋)以上

池藕种植

500

 

每户2亩以上

花生

150

300

人均1亩以上

杂粮

150

 

人均2亩以上

钢构大棚

10

 

当年新建

温室大棚

60

 

当年新建

养殖业

200

400

当年养羊6只以上

200

600

当年养猪3头以上

2000

 

 

肉禽

5

 

当年养殖100羽以上

蛋鸡、蛋鸭

10

 

当年养殖100羽以上

水产养殖

500

 

每户精鱼塘3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 2 亩以上

农产品加工

设备

台套

不超过市场价的50%

 

当年新购设备

其他

本户通过发展该产业,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奖补资金不超过物化投入成本的50%,每户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4000元。

奖补原则:产业总规模要达标后,才可以予以奖补,即符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所确定的产业规模达标要求;对钢构大棚、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仍然只奖补当年新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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