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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01 11:38 责任编辑:审计局政务公开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暖民心行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推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灵璧发挥审计重要作用。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更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政策”和“六个更好统筹”,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五项重点任务安排项目,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坚持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推动审计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确保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

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全面辨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四)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

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科学统筹审计力量,更好发挥大数据审计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融合,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问题的审计监督,实现“一审多果”,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坚持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推动审计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确保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推动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3年计划安排5类23个审计项目,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3个,财政审计5个,经济责任审计12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1个,公共投资审计2个。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县审计局按季度将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1.暖民心行动“老有所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促进暖民心行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3年第1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2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下同)。

2.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为目标,重点关注空气质量指标变化、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服务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3年第2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3.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县级政府投资基金监管,提高基金投资效益,防范基金运营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县级政府投资基金组建设立、资金募集、基金运营和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作为2023年第3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2023年2月开始,5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5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镇政府财政收支审计项目1个,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项目1个。

4.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对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在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安排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老年助餐服务、安心托幼两项“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联动审计, 5月中旬前将老年助餐服务、安心托幼审计结果报市局财政金融审计科,5月底前将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审计结果报市局社会保障审计科。

审计时间:2023年3月上旬开始审计,6月下旬完成。

5.2022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秘书股和电子数据与内部审计指导股组织实施。在对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由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6.镇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镇政府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推动落实安徽省暖民心行动有关资金管理使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绩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冯庙镇人民政府进行财政收支审计,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7.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了解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总体状况,揭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县属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活力与控制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重点关注县属企业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资产管理使用绩效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与项目稽核股具体实施县国资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结合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个。其中:市局授权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项目8个,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项目1个。

8.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市、县重大政策落实,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市局授权,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对灵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及砀山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灵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2023年6月开始,8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砀山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2023年7月开始,10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

9.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镇级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推进落实暖民心行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冯庙镇党委书记薄文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10.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对县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锐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正新同志、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中医医院院长彭凡辉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尹成敏同志、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崔华同志、县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王维亚同志、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皮殿飞同志等8个部门(单位),8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8月底前完成。

11.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和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对县国资集团董事长田恒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项目1个。结合镇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项目实施审计。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冯庙镇党委书记薄文杰同志任期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合冯庙镇党委书记薄文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2个。

13.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土地征迁,设备采购,高套定额、高估冒算工程价款以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等情况。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实施,对灵璧县第七小学(城北小学)工程、灵璧县火车站货运连接线(沙河路)道路工程2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4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根据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对2023年组织实施的23个审计项目,采取综合公告、结果通报等方式公开23个审计项目,其中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等16个项目,分类形成综合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上述审计项目,请各股室(中心)认真按照要求实施,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向局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后并经过批准予以延期。同时,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所有审计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计职责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树牢“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揭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客观反映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动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衔接配套,财政资金科学高效、安全运行,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推深做实研究型审计,提高审计成果水平

要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贯穿审计工作各环节,以研究引领思路提升、业务提升、成果提升。各牵头业务股室要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深入开展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分阶段任务、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大数据审计,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后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审计工作质效。

(三)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复核审理、业务会议审理、出具审计报告、上报综合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应报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贯彻提前意识,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压茬推进。综合审理股要加强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动态跟踪管理,强化督查督促,对可能出现逾期的项目,要及时提醒提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对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的考核。

(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加强贯通协同

要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以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推动源头治理,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以高质量审计成果体现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明确各方责任,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优势,切实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增强监督合力。

(五)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的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地和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附件:灵璧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

抄送:宿州市审计局。

灵璧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发

共15份

附件:灵璧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

类别

项目

项目

来源

审计单位

牵头实施股室

计划完成

时间

实施

要求

政策跟踪审计

暖民心行动“老有所学”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市定

教体局等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3月结束

2023年2月开始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省定

环保局等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5月结束

2023年2月开始

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情况审计

省定

财政局等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5月结束

2023年2月开始

财政

审计

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县定

县财政局等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6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2022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县定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5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镇政府财政收支审计

县定

冯庙镇人民政府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5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县定

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财政金融审计股

2023年5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经济责任审计

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

市定

灵璧中学、砀山县人民法院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10月结束

2023年6月开始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县定

冯庙镇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6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县定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中医医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供销社、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财政局等8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8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县定

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6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类别

项目

项目

来源

审计单位

牵头实施股室

计划完成

时间

实施

要求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县定

冯庙镇

经济责任审计股

2023年6月结束

2023年3月开始

公共投资审计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县定

县教体局、县经济开发区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2023年10月结束

2023年4月开始

注:1.县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公务支出及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各业务股室(中心)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同步进行;2.署定或省定项目实施时间与本股室其他计划项目相冲突的,自定项目实施时间可灵活调整,统筹实施;3.将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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