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地点:灵璧县政务中心303会议室
发布单位: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人: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丙方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
新闻发布会原稿
根据2023年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现将灵璧县2022年以及2023年1—4月,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去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空气环境质量。2022年灵璧县空气综合指数为4.10,同比下降4.2%;PM2.5年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PM10年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6.9%,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023年1-4月,灵璧县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PM10平均浓度,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空气优良率为71.7%,较去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方面。2022年灵璧县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66.6%,同比提升13.5个百分点,提前实现 “十四五”46.2%的工作目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跨县界新汴河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提升一个类别;城区水环境质量改善率位列全市第3位。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3年1-4月,灵璧县6个市考断面中4个断面水质为Ⅲ类,2个断面水质为IV类,水质优良比例为83.3%,省考目标为30%,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四、声环境质量。2022年,委托第三方对我县城区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设置107个点位,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54.07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声功能区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86.92%,夜间达标率100%。
下一步,我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严格落实“五控”措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努力实现2023年“提优消Ⅴ”的攻坚行动目标。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镉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行业企业排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着力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四是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群众投诉件办理,动态建立2023年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