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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姬在杰解读《灵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2 10:01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姬在杰就《灵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解读。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建立健全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20年修订版)》(宿政办秘〔202042号)通知精神,《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备案的通知》(宿环函〔202080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园区在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依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县(区)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县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按要求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宿州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建立健全灵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县政府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研判和修订过程

为提高我县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水平,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修订了《灵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12月15日将《预案》的征求意见稿印发给27家县直单位征求意见,截止至2020年12月 17日7家单位将意见反馈给我局,20家单位未反馈意见。其中公安局提出原应急预案中建议去掉“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县城管局建议去掉负责事故现场的主城区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市政设施的抢险抢修中供水的抢险抢修。以上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本县实际,已调整采纳

四、《预案》主要内容

我县《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阐述《预案》的主体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灵璧县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1)本县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

2)本县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

3)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级别的需要县政府指导、协调、指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4)外地发生但可能对本县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县政府设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转移安置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维稳组、调查评估组、应急专家组等。

第三部分 应急准备,主要包含预案体系、风险控制、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科技支持、联动机制。

第四部分 监测预警,主要包含监测和预警。

第五部分 信息报告,主要包含信息的报告和通报。

第六部分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响应级别部署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部分 后期工作,主要包含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以及编制总结报告。

第八部分 应急保障,主要分为预案保障、值守保障、预警保障、机制保障、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第九部分 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修订、解释及实施时间。

 

五、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总指挥,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为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应急、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一般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县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县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也要制定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姬在杰 

政策咨询联系人: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负责人张亚洲

咨询电话:0557-60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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