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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环保局局长姬在杰解读《灵璧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环保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21 17:41 责任编辑:张亚洲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灵璧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灵综禁组字20181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要求,做到扶贫和综禁两不误,严格落实各项综禁措施,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美丽灵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坚持“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为主体、分类指导、强化秸秆利用”的工作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误农时”,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域禁烧”。方案强调了“乡镇主导、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并正式提出了“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域禁烧”和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三、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农作物机械化收获和秸秆直接还田水平。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科学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实施秸秆还田示范片建设,全力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即要调配好农业机械加快收种,提高机械还田技术水平,促进秸秆综禁工作。

    二是严格农机作业管理。方案强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根据农机装备保障水平、种植模式和农机农艺融合程度合理确定收割播种方式,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根据下茬作物种植需要确定是否限茬即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确保不留焚烧隐患。同时,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检查工作。要求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2个以上的4公斤灭火器和铁锹等灭火工具,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农机具不得下地作业。明确,县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农机市场和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三是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方案提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可结合实际灵活采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秸秆利用措施。大力开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率加快形成以秸秆产业化利用为主,秸秆粉碎还田、秸秆青储黄储、食用菌栽培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多途径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

四是强化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方案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求各村(居)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秸秆集中收储和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铁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等处堆放秸秆。同时,要求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草场内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

五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县农业和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技人员作用,大力推广夏秋两季农机农艺融合成熟技术。通过新农艺和新型农机具的推广使用,加快农作物收割进度,确保颗粒归仓,并注意抢墒抢时加快耕种进度,提高播种质量,按时全面完成夏种、秋种任务。

四、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为秸秆综禁的先导作用,优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整合宣传力量。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宣传力度。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条幅、墙报、宣传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重点做好“烧了有害、不烧能种、烧了必处”三个方面的综合宣传,把秸秆综禁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宣传到每家每户。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二是周密精准谋划。方案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总结去年综禁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及早部署安排今年综禁工作,要根据各自实际提前谋划、细化综禁工作方案,全面分析在综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及早落实相应防范和应急措施;要根据所辖村(居)人均土地、土壤性质、连作习惯,指导村(居)制定综禁工作方案。村(居)方案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综禁措施、监管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并将措施具体到不同地块,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同时要求,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管理,确保夏秋两季收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方案强调,夏秋两季综禁期间,结合我县扶贫包保工作,继续实行综禁工作包保制度,建立科学的网格化包保管理体系,形成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经济开发区)干部包村(居)、村(居)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立体包保网络。全面禁烧期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包保人员要全天候、24小时吃住在村,昼夜值守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方案明确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综禁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乡镇(经济开发区)包村班子成员及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压实综禁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乡镇(经济开发区)、村(居)为单位“挂图作战”,作战图要明确各网格包保区域和包保人员及联系方式。充分发挥“镇主导、村主体”的禁烧作用。

五是实行保证金制度。为压实包保责任,充分发挥包保人员作用,我县借鉴周边县区做法,实行综禁保证金制度。方案规定,县级包保领导、县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综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县综禁工作督查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派出所所长参与包村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班子成员和县综禁工作督查组、县综禁工作办公室县直单位包保人员全体人员,全部缴纳了保证金。同时规定,乡镇(经济开发区)必须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缴纳数额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六是落实财政奖补政策。方案明确,省市补助资金除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外,按照亩均标准一次性直接分配到乡镇(经济开发区)。奖补资金按照“谁按规定作业、谁得补助资金”的原则和《灵璧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和国库支付管理规定。县级财政根据全县实有地亩按4元/亩安排资金,统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相关费用,按照午季70%、秋季30%的比例分配使用。

七是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较往年,今年方案中增加了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的要求。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

八是强化应急处置。为杜绝各类突发事故引发焚烧秸秆现象,方案强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制定完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各村(居)要根据情况组建多个应急小分队,落实灭火器具,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发现,及时灭火处置,同时要求,县消防大队要强化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施救。

九是严肃督查问责。方案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对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或政务处分。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火点,视扑救是否及时、过火面积大小、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情况,给予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及乡镇(经济开发区)包保人员、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级包保干部等相关人员严肃予以问责。对督查组不履职尽责的,同时给予问责。

十是严格兑现奖惩。方案规定,综禁工作结束后,将对夏秋两季综禁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兑现奖惩。首先加大村(居)奖补。2016年起,对连续3年无火点的村(居),将给予村(居)两委干部2000-3000元的绩效补贴。其次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生全县第一把火的,县级包保领导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县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公开检讨,免去所在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镇(经济开发区)包保人员职务;对火点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村(居)级包保干部予以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全县第一把火后,再出现着火点的乡镇(经济开发区),给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镇(经济开发区)包保人员停职三个月处理,一年内不提拔、重用;对火点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村(居)级包保干部予以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对出现2个以上火点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出现2个火点村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包保人员就地免职;对发生全县第一把火和火点数最多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派出所长综禁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凡因对恶意纵火行为打击不力、不能及时破案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第三实施经济处罚。根据省、市、县督查巡查和国家卫星火点监测通报情况,对出现火点的乡镇(经济开发区)村(居),视情况,按照比例扣除其相应县级包保领导、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所长、火点所在村(居)的县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直包保人员、乡镇包保人员、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及村(居)包保人员保证金;同时,对县综禁工作督查组、县综禁办公室不能够履职尽责的相关人员也将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十一是严惩恶意行为。方案要求,各派出所要与各村(居)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是强化收种服务。方案要求,夏秋两季综禁期间,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级包保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综禁责任的同时,要想方设法组织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种,尤其要加强对贫困户的重点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十三是规范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要规范使用各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无关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农业、农机、审计、环保等部门对奖补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夏秋两季期间,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领导力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工作督查,压实包保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部门责任。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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