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信息类别 |
1 | 服务时间 |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7:30-17:00 | / | |
2 | 交通导引 | 灵璧县灵城镇虞姬大道人民医院北500米 | ||
3 | 流动采血车 | / | ||
4 | 献血服务 | 献血浆服务热线:0557-6168688
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 为保障献血浆者的身体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在献血浆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凡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划定采浆区域内户籍居民均可申请参加原料血浆捐献活动;既往无献浆不良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固定献血浆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浆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申请献血浆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办理献血浆登记,经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领取《供血浆证》。 二、献血浆者只能在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献血浆,不能跨采浆区域献血浆或者流动献血浆。 三、献血浆时应当做到每个献血浆者只有一个《供血浆证》。每次献血浆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供血浆证》,办理献血浆手续,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方可献血浆。固定献血浆者血液检测项目可先采后检。 四、献血浆者只接受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拒绝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新献血浆者需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 五、献血浆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项目。 (一)体格检查项目。 1.年龄:18-55周岁,固定献血浆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 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 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 脉压差:≥30 mmHg/4.0 Kpa。 4.脉搏:60次/分钟~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节律整齐。 5.体温:正常。 6.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分钟~100次/分钟。新献血浆者须做心电图和X光胸片检查,固定献血浆者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做1次心电图和胸片检查。 7.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8.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9.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10.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血液检测项目。 1.血型:用经批准的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测定。ABO血型以正定型法检测,新献血浆者须检测。 2.血红蛋白含量:男应当≥120g/L,女应当≥115g/L。 3.血清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65g/L。若检测血浆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55g/L。 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采用速率法测定,应当≤50U/L。 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6.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抗体或抗原抗体联合检测: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8.梅毒螺旋体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9.血清/血浆电泳:白蛋白应当≥50%,并与前次比较无明显变化。新献血浆者须检测,固定献血浆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检测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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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权利义务 | / | ||
6 | 献血者用血 | / | ||
7 | 健康咨询 | / | ||
8 | 咨询服务 | 1、咨询投诉:0557-6168688 | ||
9 | 机构人员 | 机构信息 | 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8月,是经安徽省卫健委批准、国家卫健委备案,由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的一家从事原料血浆采集与供应的专业机构。占地10亩,建筑面积约3400㎡,环境优美,设计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划定原料血浆采集区域为灵璧县。全站设有血源科、质控科、采浆科、办公室等科室,所有工作人员都经血液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各岗位人员操作熟练、技术精湛。现拥有单采血浆机、DR胸片检查机、洗板机、UPS电源、速冻库、冷储库、发电机等高端设施,具有双路供电系统,配有全自动酶标仪、生化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等各种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原料血浆质量。 | 资质类信息 |
人员识别 | / | |||
12 | 医疗价格 | 服务价格 | / | |
13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灵璧县灵城镇虞姬大道人民医院北500米,201路、202路、205路、206路、207路、210路、211路、215路灵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公交站)下车 | 服务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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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采血车 | / | |||
安全警示 | / | |||
应急指引 | / | |||
14 | 献血服务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7:30-17:00 | 服务类信息 |
献血服务 | 献血浆服务热线:0557-6168688
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 为保障献血浆者的身体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在献血浆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凡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划定采浆区域内户籍居民均可申请参加原料血浆捐献活动;既往无献浆不良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固定献血浆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浆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申请献血浆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办理献血浆登记,经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领取《供血浆证》。 二、献血浆者只能在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献血浆,不能跨采浆区域献血浆或者流动献血浆。 三、献血浆时应当做到每个献血浆者只有一个《供血浆证》。每次献血浆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供血浆证》,办理献血浆手续,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方可献血浆。固定献血浆者血液检测项目可先采后检。 四、献血浆者只接受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拒绝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新献血浆者需经乙型肝炎疫苗免疫。 五、献血浆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项目。 (一)体格检查项目。 1.年龄:18-55周岁,固定献血浆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3.血压: 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 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 脉压差:≥30 mmHg/4.0 Kpa。 4.脉搏:60次/分钟~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节律整齐。 5.体温:正常。 6.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分钟~100次/分钟。新献血浆者须做心电图和X光胸片检查,固定献血浆者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做1次心电图和胸片检查。 7.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8.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9.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10.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血液检测项目。 1.血型:用经批准的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测定。ABO血型以正定型法检测,新献血浆者须检测。 2.血红蛋白含量:男应当≥120g/L,女应当≥115g/L。 3.血清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65g/L。若检测血浆总蛋白含量,采用双缩脲法测定,应当≥55g/L。 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采用速率法测定,应当≤50U/L。 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6.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抗体或抗原抗体联合检测: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8.梅毒螺旋体抗体:用经批准的试剂盒检测,应当为阴性。 9.血清/血浆电泳:白蛋白应当≥50%,并与前次比较无明显变化。新献血浆者须检测,固定献血浆和非固定献血浆者每12个月检测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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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 | |||
健康咨询 | / | |||
血液检测 | / | |||
献血者用血 | / | |||
注意事项 | / | |||
15 | 行风投诉 | 招标采购 | / | 服务类信息 |
行风建设 | / | |||
投诉途径 | 时间:周一至周日7:30-17:00
电话:0557-6168688 地址:灵璧县灵城镇虞姬大道人民医院北500米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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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 灵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57-6031710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57-302290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299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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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 | 服务类信息 |
健康教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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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时间:周一至周日7:30-17:00
电话:0557-6168688 地址:灵璧县灵城镇虞姬大道人民医院北500米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 |
服务类信息 |
用血者服务 | / | |||
激励政策 | / | |||
其他信息 | / | |||
18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 | / |
人员保障 | / | |||
工作推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