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极少数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而需要急救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文件要求,我院坚持对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而需要急救的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先免费救治,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绝对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耽误患者治疗时机,造成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损害。现就2019年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2019年我院共接收各类需应急救助患者29人,各患者入院时均无单位或个人为其缴纳医疗费用,患者入院后我院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开通绿色通道,先免费救治保证患者生命安全,全年先担帐近10万元。
2、对救助对象急救后发生的欠费,设法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尽力追讨欠费。医院在保证接收的各类需应急救助患者治疗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患者家属或第三方责任者,催缴医疗费用,凡是有能力支付的医院反复催费,多数患者家属能够按要求缴纳医疗费用,但少数患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或家庭困难无力支付。
3、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列支坏账准备等方式,核销救助对象发生的部分急救欠费。每年年底医院对全年欠费进行强制欠费结账。
4、对救助对象急救的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及时协助救助对象按程序向民政、医疗保险机构等申请救助。对于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医院协助患者办理医疗保险相关手续。对流浪乞讨人员协助联系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抢救病人,我院没有因患者无钱就医而造成抢救延误,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事件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而需要急救的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赢得了社会效益,体现了公立医院“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但是长期不断有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给医院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