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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再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殊荣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14-01-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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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灵璧县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该县曾在2009年荣获“2005—2008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殊荣。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并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连续10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全省综治模范县”)荣誉称号。

整合力量,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该县基层社会管理平台建设与时俱进,目前已建立了10个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160多个村(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站;对平安建设投入实行政策倾斜、优先保障,每年预算支出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在全县31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警务室,基层群防群治工作走上阵地化、常态化轨道。

打防结合,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大力推进城乡技防一体化建设,全县新增公安视频监控点240多处、监控分中心20个,农村集市、主要道路、县域边界地区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紧跟城市建设步伐,投入60余万元,完成了城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扩建;民用视频监控网络逐步普及,目前非公安视频监控保有量在15000个以上,视频监控覆盖率居全省前列;治安防控社会化、市场化探索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治安保险发展12万多户,“十户联防”发展2万户,民营联网报警和安保服务行业发展客户400余家,成为群众信任的“民间110”。2012年全县共立各类现行刑事案件1772起,同比下降12%。杀人、伤害、抢劫等八类主要案件发案数连续5年递减,多年保持命案必破。


完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发展壮大,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工作站为平台,对群众诉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将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基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调对接、三调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等相关单位和230多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成立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下设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5个分中心,直接负责全县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2010年至2012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611起,调处率100%,调结6503起,调处成功率达98.4%。普遍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集中精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全县已建成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单位等644个,平安单位覆盖率达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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