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W010200/201805-00002 | 信息分类: | 本级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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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文号: | 灵经信非煤字[2018]85号 | |
发布机构: |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5-17 09:31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关键词: | 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有关乡镇、非煤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市经信委《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宿经信明电[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制度。
附:《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宿经信明电[2018]10号)
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